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雅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07********320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481民初1452号
案号
(2021)鲁1481执恢5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山东雅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乐陵市云大食品有限公司货款119612.5元。案件受理费2692元,财产保全费1118元,由被告山东雅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1-30
发布时间
2022-0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封小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25754783205
登记机关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皇华镇东莎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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