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施丽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8********49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304民初7007号
案号
(2021)浙0304执58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温州立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山支行借款本金190万元、期内利息57163.06元、复利1049.14元及逾期利息(从2021年5月27日起以借款本息之和1957163.06元-4-为基数,按年利率10.44%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施丽娜在最高限额228万元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12-16
发布时间
2022-0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