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超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02********47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306刑初90号 |
案号 |
(2022)黑0306执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撤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20)琼0108刑初180号刑事判决书判项中第一项的缓刑部分;被告人李超群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与前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2-08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