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永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23********68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502民初296号 |
案号 |
(2021)鲁1502执55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肖太全放弃对被告山东中德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的起诉;二、被告范永岭、聊城市林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原告肖太全借款25万元,于2021年3月26日前付3万元,2021年9月30日前付11万元,2022年3月31日前付11万元;三、如二被告到期不还,应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以逾期借款数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签订调解协议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四、案件受理费6700元,由原告肖太全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