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粤利他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1F3W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105民初4050号
案号
(2021)粤0105执267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广州粤利他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货款159050元给原告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并自2021年2月5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给原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058元,由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9-09
发布时间
2022-0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海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D4K1F3W
登记机关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01-1603号之九第三层301-310房(仅限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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