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方宁医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1********42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113民初186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鲁0113执23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山东方宁医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史文滟借款本金296.07万元。二、由山东方宁医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史文滟借款利息,以296.07万元为基数,自史文滟提起本案诉讼之日(2021年3月26日),至方宁公司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2021年3月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243元,由山东方宁医药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兆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137774434255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店办事处潘村(104国道路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