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兰陵县融海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13********97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324民初151号
案号
(2021)鲁1324执36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兰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兰陵县融海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兰陵县汇银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300万元及利息(以本金30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8%,自2018年8月2日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19日之后的利息,以本金300万元为基数,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自2020年8月20日计算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二、被告赵文祥对上述第一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兰陵县汇银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司,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兰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宴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247871649723
登记机关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卞庄镇大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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