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原县鑫源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33714********538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4民终2612号 |
案号 |
(2021)鲁1426执13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上诉人代志涛、赵小平、平原县鑫源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李胜一借款185万元及利息(以185万元为基数,2018年9月23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为止,按照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2020年8月20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履行。一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11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26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代志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3371426494147538A |
登记机关 |
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平原县平安西大街西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