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增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8********0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627民初285号
案号
(2018)闽0627执5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南靖县南盛家具有限公司结欠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700000元及利息(从2017年8月21日起至还清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自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的每月16日前各归还10000元,自2018年7月起的每月16日前各归还30000元直至还清全部借款止;二、漳州和盛达家具有限公司、赖瑞武、李彩凤、黄达辉、朱增文、黄巧玲对以上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若南靖县南盛家具有限公司未按期还款,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权扣除已还款数额,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20100元,减半收取为10050元,由南靖县南盛家具有限公司负担,漳州和盛达家具有限公司、赖瑞武、李彩凤、黄达辉、朱增文、黄巧玲负连带缴交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靖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8-06-07
发布时间
2018-12-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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