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屈英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82********4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782民特276号
案号
(2022)豫0782执1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辉县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因劳务合同纠纷,于2021年9月7日经辉县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屈英建于2021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任三银劳务费6800元;二、任三银自愿放弃要求屈英建支付利息的诉求;三、其他双方互不追究。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任三银与屈英建于2021年9月7日经辉县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辉县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