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茶陵县德昌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8********QW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224民初1459号 |
案号 |
(2022)湘0224执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苏德昌、吴冬香、茶陵县德昌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茶陵县德昌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向颜革珍偿还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296500元共计596500元(利息计息至2021年6月19日),后段利息以本金3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自2021年6月20日起计算至借款偿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883元、财产保全费3520元、保全保险费1200元,由被告吴冬香、苏德昌、茶陵县德昌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茶陵县德昌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茶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苏德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26MA4UMDQW4X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连南县三江镇五星管理区(下老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