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永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3537 |
执行依据文号 |
(1997)淮刘民初字第98号 |
案号 |
(2022)豫1603执恢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欠原告款二笔共计三万二千元,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付清。案件受理费一千二百九十元,诉讼费用五百元,原告负担五百元,被告负担一千二百九十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