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乐陵市盛世佳业商务宾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4********148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481民初3210号 |
案号 |
(2022)鲁1481执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乐陵市盛世佳业商务宾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董洪亮工程款283000元及利息(以283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72.5元,由被告乐陵市盛世佳业商务宾馆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克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81557899148C |
登记机关 |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乐陵市高新技术产业园4号路以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