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三门峡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112********917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203民初1701号
案号
(2021)豫1222执18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被告三门峡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向原告三门峡市晟鸿砼业有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174538.44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应付货款为基数,自2019年6月16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迟延利息至货款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2-23
发布时间
2022-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姬凌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2007218219178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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