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济南俊汇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1********356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722民初4557号 |
案号 |
(2022)鲁1722执2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济南俊汇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王平购房款497158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497158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2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757元,减半收取4379元,由被告济南俊汇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先由原告王平垫付,待被告济南俊汇置业有限公司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支付给原告王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单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08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12061198356K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58号恒大城2期20号楼底层商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