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忠兴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502********36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271民初11号 |
案号 |
(2021)甘0271执38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甘肃森楷瑞科贸有限公司、何忠兴、李继粉共同偿还嘉峪关市会康土石挖掘有限公司借款750000元,利息100000元,合计85000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425000元,2021年12元31日前支付425000元。如第一期未按时支付,嘉峪关市会康土石挖掘有限公司可就全部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12213元,减半收取计6106.50元,由甘肃森楷瑞科贸有限公司、何忠兴、李继粉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2-29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