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402********4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南仲案字第1-0031号 |
案号 |
(2021)鲁0403执13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平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李鑫向申请人中汇易兴(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未付租金59,852.52元;二、被申请人李鑫向申请人中汇易兴(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以59,852.5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为标准,自2019年4月11日起给付至实际清偿之完毕之日止;三、驳回申请人中汇易兴(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仲裁请求四、本案仲裁费1,097.00元,由被申请人李鑫承担。(鉴于申请人已预缴该仲裁费,本会不作退回,由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