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402********43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南仲案字第1-0031号
案号
(2021)鲁0403执13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平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李鑫向申请人中汇易兴(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未付租金59,852.52元;二、被申请人李鑫向申请人中汇易兴(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以59,852.5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为标准,自2019年4月11日起给付至实际清偿之完毕之日止;三、驳回申请人中汇易兴(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其他仲裁请求四、本案仲裁费1,097.00元,由被申请人李鑫承担。(鉴于申请人已预缴该仲裁费,本会不作退回,由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8-04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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