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乔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82********58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812民初3035号
案号
(2022)鲁0812执1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刘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李秀全借款8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8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0日起,按照月利率9‰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二、刘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李秀全律师代理费6000元;三、乔芳对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乔芳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刘宁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21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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