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822********21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07民初1498号 |
案号 |
(2022)冀0607执1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波于本判决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北德源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91603.78元货款;二、驳回原告河北德源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74元,由被告苏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25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