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0********16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901民初2425号 |
案号 |
(2021)云2901执30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肖明武、万和平工程款482,178.41元,并承担该款自2020年5月13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二、被告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肖明武、万和平工程质保金40,000元。三、被告四川凌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肖明武、万和平律师代理费30,000元。四、驳回原告肖明武、万和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638元,减半后收取5,319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肖永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0007958301628 |
登记机关 |
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金花桥街道金竹路15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