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熊幸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01********0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22民初1270号 |
案号 |
(2021)豫0422执恢8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熊幸福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白少华借款本金500000元,在偿还借款本金的同时,按照年利率24%计付自2018年4月3日起至2018年5月20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自2018年5月21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白少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