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冉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634********4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481民初1718号 |
案号 |
(2022)鲁1481执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冉旭欠原告山东希成农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65384元,于2021年10月15日之前偿还原告货款80000元,于2022年10月15日之前偿还原告货款85384元,利息原告自愿放弃;如被告王冉旭未按照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就剩余款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所欠货款,并从2019年7月20日开始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为违约金,直到付清为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陵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