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冉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634********4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481民初1718号
案号
(2022)鲁1481执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冉旭欠原告山东希成农业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65384元,于2021年10月15日之前偿还原告货款80000元,于2022年10月15日之前偿还原告货款85384元,利息原告自愿放弃;如被告王冉旭未按照上述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就剩余款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所欠货款,并从2019年7月20日开始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为违约金,直到付清为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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