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加零纸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4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284民初2585号 |
案号 |
(2020)粤1284执1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051191601295】。一、被告广州市加零纸品有限公司确认尚欠原告肇庆高新区骏驰纸品有限公司货款391046.74元;愿意支付违约金50725.12元;亦自愿负担本案的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6542元,故被告广州市加零纸品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的全部款项为448313.86元;该款项由其按下列方式支付给原告肇庆高新区骏驰纸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20日前支付12万元、2019年10月30日前支付11万元、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11万元、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108313.86元。二、如被告广州市加零纸品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第一项的期限及金额支付给原告,则原告可就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给原告(具体为:以剩余的欠款为本金,自2019年9月10日起,按月2%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三、被告袁小正、席典峰对第一项、第二项范围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受理费减半后收取3873元、财产保全费2669元,由被告广州市加零纸品有限公司自愿负担,并由被告广州市加零纸品有限公司按本协议返还给原告(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原告已预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小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13473961470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民强村新基塘自编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