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481********4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481民初2363号 |
案号 |
(2022)闽0481执6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申请执行人沈涛信用卡透支纠纷一案,永安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0日出的(2021)闽0481民初2363号《民事调解书》根据该《民事调解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沈涛尚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信用卡透支该款,沈涛同意于2021年8选约金7088.73元,合计欠款40604.43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1700元。二、若沈涛未按上述约定如期如数履行还款义务,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有权就未偿还的部分申请强制执行。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沈涛无其他争议。该调解书已于2021年7月20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执行人未在指定期间履行足额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望予以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2-18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