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秋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4********25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624民初177号
案号
(2022)闽0624执恢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诏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许锦辉、许秋发双方一致确认许秋发结欠许锦辉30000元。许秋发应于2021年5月24日前还款7000元;2021年8月24日前还款6000元;2021年11月24日前还款6000元;2022年2月24日前还款6000元;2022年5月24日前还款5000元。以上款项汇入许锦辉中国农业银行诏安支行的账户(账户:许锦辉,账号:622848070816363917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诏安支行)。若许秋发逾期未还,就余下未还款项视为全部到期,许锦辉可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诏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2-03-01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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