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秋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4********25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624民初177号 |
案号 |
(2022)闽0624执恢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诏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许锦辉、许秋发双方一致确认许秋发结欠许锦辉30000元。许秋发应于2021年5月24日前还款7000元;2021年8月24日前还款6000元;2021年11月24日前还款6000元;2022年2月24日前还款6000元;2022年5月24日前还款5000元。以上款项汇入许锦辉中国农业银行诏安支行的账户(账户:许锦辉,账号:622848070816363917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诏安支行)。若许秋发逾期未还,就余下未还款项视为全部到期,许锦辉可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诏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3-01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