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5********66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03民初3202号 |
案号 |
(2022)黔0403执2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琪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朱松返还彩礼金98888元。二、驳回原告朱松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