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文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6********04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03刑初44号 |
案号 |
(2022)黔0403执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黄文秀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二、责令被告人黄文秀退赔:曹威平人民币10000元、杨光珍人民币35000元、肖翠人民币30000元、陈萍人民币30000元、刘必琴人民币54000元、黄祝勇人民币70000元、刘贤芬人民币60000元、曹羽人民币54400元、党友琴人民币10560元、王礼华人民币11000元、陶顺全人民币14000元、肖登元人民币91000元、彭锡英人民币46700元、左太菊人民币3000元、余顺珍人民币120000元、施永学人民币13000元、严国萍人民币2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2-18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