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文秀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526********04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403刑初44号
案号
(2022)黔0403执3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黄文秀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二、责令被告人黄文秀退赔:曹威平人民币10000元、杨光珍人民币35000元、肖翠人民币30000元、陈萍人民币30000元、刘必琴人民币54000元、黄祝勇人民币70000元、刘贤芬人民币60000元、曹羽人民币54400元、党友琴人民币10560元、王礼华人民币11000元、陶顺全人民币14000元、肖登元人民币91000元、彭锡英人民币46700元、左太菊人民币3000元、余顺珍人民币120000元、施永学人民币13000元、严国萍人民币2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2-18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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