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103********6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982民初643号
案号
(2022)甘0982执4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敦煌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张伟偿还甘肃敦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息合计97617.01元(其中借款本金48500元、截止2021年2月28日的利息及罚息49117.01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履行;自2021年3月1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年利率14.97%计),仍由张伟承担;二、马俊英、王军、张友对张伟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马俊英、王军、张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张伟进行追偿。案件受理费224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800元(由张伟、马俊英、王军、张友连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敦煌市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2-01-26
发布时间
2022-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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