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宏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202********0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271民初3554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33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李宏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邓超借款75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10-14
发布时间
2022-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