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娟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5********48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10民终2756号
案号
(2022)晋1024执1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准予原告李娟娟与被告张小辉离婚。二、原告李娟娟返还被告张小辉彩礼款6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三、双方共同债务有被告张小辉信用卡欠款17000元、梁青保10000元借款及利息、杨国忠借款5000元,由双方各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洪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2-01-13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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