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娟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5********48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10民终2756号 |
案号 |
(2022)晋1024执1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原告李娟娟与被告张小辉离婚。二、原告李娟娟返还被告张小辉彩礼款6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三、双方共同债务有被告张小辉信用卡欠款17000元、梁青保10000元借款及利息、杨国忠借款5000元,由双方各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