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杜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21********1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5203民初1413号 |
案号 |
(2022)粤5203执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付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4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7年5月1日起至该款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2.被执行人付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8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