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卫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23********40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603刑初973号 |
案号 |
(2022)豫1603执3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马卫杰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作案工具金色苹果pro12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三、被告人马卫杰退赔被害人史小丽人民币315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