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2********74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609民初2208号 |
案号 |
(2022)冀0609执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胡强偿还原告吕洪义混凝土款707356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74元,减半收取计5437元,由胡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