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181********08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黔0403民初671号 |
案号 |
(2022)黔0403执恢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郑光毕借款本金5900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290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