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培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6********22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403民初372号 |
案号 |
(2022)黔0403执恢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培双欠原告何会林货款16927元,被告张培双定于2019年5月30日前偿还6927元,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二、在上述还款期间,如被告张培双有一期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何会林有权就剩余款项向人民法院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