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3********3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2323民初1787号
案号
(2022)黔2323执5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杨松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周鑫68000元。案件受理费417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杨松负担605元,由原告周鑫负担357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3-01
发布时间
2022-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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