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宏舰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49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1081民初7535号 |
案号 |
(2021)浙1081执82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宏舰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浙江超强机械有限公司191305元,并支付自2021年7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26054968789Y |
登记机关 |
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人和街道105国道与人和路交叉口西北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