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03********2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82民初9860号 |
案号 |
(2022)豫0182执5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韩飞以本判决生效之间日起十日内支付河南洁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0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1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自2021年11年11日起计算至货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