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钟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08********777P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826民初2137号
案号
(2021)鲁0826执19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微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钟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钟家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永城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截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为950000元,此后利息以10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二、被告于秀南对被告山东钟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钟家伟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于秀南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被告山东钟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钟家伟追偿的权利;案件受理费25286元,减半收取计12643元,由被告山东钟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钟家伟、于秀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微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2-08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钟家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济宁市微山县付村镇郑庄村(福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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