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跃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21********19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5203民初612号 |
案号 |
(2021)粤5203执15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付还申请人工程款11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35,000元自2018年4月24日起、45,000元自2018年5月24日起,均计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80,000元自2020年8月20日起计至2021年4月9日止、110,000元自2021年4月10日起计至工程款还清之日止,均按2021年4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即按年利率15.4计付);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被执行人付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1,950元。四、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