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526********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525民初15号 |
案号 |
(2021)鲁1525执47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韩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德生借款本金140000元及利息(利息2012年9月21日起,以本金14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自2020年8月20日起,以本金14000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2021年4月26日止;但利息不应超过10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