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运翔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833********51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临沂兰山证执字第1462号
案号
(2022)鲁1329执1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沂市兰山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执行人为陈美玲、陈运翔、临沂缘生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利农肥业有限公司。二、执行标的为:(1)截至2021年10月15日,借款本金人民币1859949.87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玖仟玖佰肆拾玖元捌角柒分)及利息人民币33342.22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叁佰肆拾贰元贰角贰分)、罚息人民币4972.65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柒拾贰元陆角伍分)。(2)根据合同的约定,自2021年10月15日后的逾期利率为贷款利率(年利率11%)加收50%,确定为年利率16.5%(3)申请执行人为行使权利而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财产的保管费用。处分担保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多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14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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