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运翔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33********51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临沂兰山证执字第1462号 |
案号 |
(2022)鲁1329执1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沂市兰山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执行人为陈美玲、陈运翔、临沂缘生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利农肥业有限公司。二、执行标的为:(1)截至2021年10月15日,借款本金人民币1859949.87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玖仟玖佰肆拾玖元捌角柒分)及利息人民币33342.22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叁佰肆拾贰元贰角贰分)、罚息人民币4972.65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柒拾贰元陆角伍分)。(2)根据合同的约定,自2021年10月15日后的逾期利率为贷款利率(年利率11%)加收50%,确定为年利率16.5%(3)申请执行人为行使权利而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财产的保管费用。处分担保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多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