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群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01********15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305民初5479号 |
案号 |
(2022)闽0305执2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陈群霞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给郭亚英因本案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48159.44元(指定支付方式为汇款至郭亚英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忠门支行开设的账户6217001840017518277)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