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128********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724民初420号 |
案号 |
(2022)闽0724执1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魏鉴宇、叶月华、魏强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蔡云财借款246000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1-25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