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纯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0381********35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802民初3268号
案号
(2022)云0802执2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王纯毕支付原告徐守江拖欠的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54000元,此款由被告王纯毕于2021年10月起(含10月)每月30日前(遇2月为28日)支付人民币3000元直至借款本金清偿为止;二、如被告王纯毕未按上述协议履行任何一期支付义务,则由被告王纯毕支付自2019年7月14日起至拖欠的借款本金清偿为止年利率为15.4%的利息,且原告徐守江可就被告王纯毕应承担的全部债权一次性申请思茅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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