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111********35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13民初11125号 |
案号 |
(2022)辽0113执1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飞于2021年11月15日一次性偿还原告杨鸿艳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0元及利息人民币8000元,共计68000元;二、就本案双方当事人纠纷一次性终结。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500元,减半收取750元,由原告杨鸿艳承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