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921********0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9民终1018号 |
案号 |
(2022)辽0902执恢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上诉人王贺、李建军、阜新市海州区双山立井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