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庆阳鑫中财建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210********525M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1024民初805号
案号
(2021)甘1024执8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罗丽娜归还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元14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6年12月28日起按月利率9.2‰计算至2017年11月27日,逾期利息从2017年11月28日起在月利率9.2‰水平上加收50%计算至归还之日),并承担合水县金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2600元。以上债务由罗彩虹、王永波、张选明、庆阳鑫中财建材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给付内容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540元,公告费600元,由罗丽娜、罗彩虹、王永波、张选明、庆阳鑫中财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9-09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选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1002332174525M
登记机关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秦直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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