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太康县鸿图纺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116********421G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205民初3652号
案号
(2022)苏0205执6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太康县鸿图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无锡市二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6876.01元及逾期利息(以46876.01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6日起算至实际付款完毕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72元,保全费520元,合计诉讼费用1492元,由鸿图公司负担(二橡胶公司同意其预交的上述费用由被告直接向其支付,本院不再退还,鸿图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给二橡胶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2-09
发布时间
2022-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袁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627665973421G
登记机关
周口市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太康县产业集聚区纺织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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