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连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026********467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黑0302民初204号
案号
(2021)黑0302执15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连彬于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原告李玉梅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新发小镇c2号楼2单元802室房屋中电视墙、门窗口、柜门和厨房下水管的装修,并给付原告李玉梅垫付的柜门款476元;如被告于连彬未按约定日期完成装修,被告于连彬赔偿原告李玉梅违约金5000元;二、被告赵小停、于连彬于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原告李玉梅延期交工违约金4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9-10
发布时间
2022-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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